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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国税局基层分局综合业务用房栏板、栏杆招标书

【字体: 打印文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31日
 

泰州市国税局基层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所用栏板、栏杆,采用公开形式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则
1.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2.招标内容及要求:
(1).二楼夹层回廊:高度(含扶手)1100mm,木扶手50*80mm,扁型,红柳桉刷清漆),立柱材质拉丝不锈钢304,厚度8mm(实心),钢化玻璃12mm,具体以样品为准;
(2).靠窗安全栏杆:高度含扶手1050mm以上,(木扶手50*80,扁型,红柳桉刷清漆)立柱材质拉丝不锈钢304,厚度6mm(实心),钢化玻璃12mm,具体以样品为准;
(3).消防楼梯栏杆:高度含扶手1050mm以上,(木扶手50*80,扁型,红柳桉刷清漆)立柱材质拉丝不锈钢304,厚度6mm(实心),钢化玻璃12mm,具体以样品为准。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8月5日下午17:30前(超出时限,不予接受);
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泰州市国税局监察室(七楼)
5.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三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质量保证金。
二、报价及评定:
1.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封面
  (2)报价明细表
  (3)技术参数偏离表
  (4)售后服务承诺
  (5)其他: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报价人须对以上内容逐项响应,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所投标书被拒绝。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应密封装订,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栏板、栏杆制作、扶手弯头、运输、安装、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税金等投入使用前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不再支付本次招标确定的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
(2)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为暂定,具体情况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踏,报价人应按附表格式报出每米的全部费用单价,并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5.评定原则:本次评定原则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报价人报价文件进行综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评审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侯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方。
6.第一中标候选人有违反本次招标文件的,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或拒绝与招标方订立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取代第一中标人,授予合同;并以此类推。
7.开标时间: 2009年8月6日
8.开标地点:国税局五楼会议室
三、合同条款
1.中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协议。
2.工期要求:栏板、栏杆:2009年8月7日进场测量放样,2009年8月29日货到工地现场并组织安装。工期每拖延一天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验收标准。
4.质保期:1年。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缺陷,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其它
联 系 人:童连祥
联系电话:86882255
邮    编:225300
地    址:泰州市国家税务局五楼

                                             江苏省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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