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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国税局基层分局木门招标书

【字体: 打印文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31日
 

一、 招标说明
1.招标内容:泰州国税局基层分局木门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⑴营业执照⑵资质证书⑶企业简介等相关资料⑷税务登记。开标时,须单独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报价规定:
(1).实门按每扇报价,含门套
(2).以上报价包括安装、运费、检测费、铰链等所有费用(不含锁具、门吸)
5.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1).内门采用复合实木套装门,面材为贴泰柚木皮,厚度0.5mm以上,,内材夹芯80%纯杉木;
(2).木门油漆采用烤漆工艺处理;
(3).根据各厂的制作安装工艺,对自己的产品做出详细的说明;
(4).门、门套样式、颜色参见图册和样例;
(5).要求美观、坚固、耐用;
(6).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检测及验收标准;
(7).门的尺寸、数量详见附表,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8).若对以上说明有异议,请在一日内作出书面说明,交给基建办公室。
6. 施工工期: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进场施工,不耽误工程竣工验收。
7.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持《中标通知书》与施工方签订合同。
8.付款方式: 货到施工现场付50%,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40%, 10%质保金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9.发标登记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8月3日; 地点:国税局五楼;
10.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8月5日下午17:30前(超出时限,不予接受);
地点:国税局七楼监察室;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8月6日  地点:五楼会议室
12.投标标保证金:
参加投标的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的返还:遵守投标规定而未中标的,公开投标结果后即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对违反本次投标规定的单位,没收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二、投标书(五份)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密封装订,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各投标单位的标书中要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表。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投标的内容)及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证明复印加盖单位印章。
3.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函。
4.对标书内容的认同程度。
5.其它优惠条件。
三、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原则采用合理低价法。主要依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质量、经济、性能综合分析比较,确定中标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说明如有变动,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
2.招标单位保留对数量、规格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办电话:0523-86882255     联系人:童连祥
                                                                                     
                                          江苏省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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