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分局家具政府采购文件
第一节 概述
1、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政府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不能响应政府采购文件的要求将被作为废标;如果对政府采购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政府采购文件后2日内向政府采购人提出。
2、政府采购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所有补充的内容。在政府采购截止日期前,政府采购人都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政府采购文件,修改后的内容作为政府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补充的内容必须在补充通知提出的时间前递交给政府采购人方为有效。
3、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家具应符合本政府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和“货物需求”中叙述的所有事项,并负责家具的安装和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工作。
4、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一律使用中文简体字;所涉及的度量单位除特别指明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供应商应对本标书中要求的家具及制造工艺承担专利费、执照费以及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若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与政府采购人无关。
6、本次政府采购以招投标方式进行,须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对所有的家具按要求只能报一个不变价,政府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和其他货币方式的报价。
7、确定供应商后,政府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和办公家具生产过程中将有可能派员到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条件、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制造工艺、技术力量与水平、产品用料及质量等情况是否存在隐瞒与欺骗行为、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人考察提供便利条件。政府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存在隐瞒与欺骗行为有权终止所有业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方不予退还,政府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节 采购要求
一、 政府采购项目
泰州市国税局第二分局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JSGS1200-2012001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含500万)。
3、具备该行业国家认证的达标资质。
三、报价
1、报价应包括:家具价格、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等,并由法人代表签署。
2、投标时以单件报价,数量及总价以合同为准。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证明、生产许可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技术力量及生产设备情况简介;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环保、业绩证明等证件或复印件;
4、服务承诺书及售后服务保证、服务措施、服务范围;
5、家具设计彩色效果图及设计文书、基材规格及使用方法的详细介绍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6、交货清单、验收标准、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五、其他
1、报价文件必须符合要求;
2、保证提供的家具质量、价格及交货期;
3、能提供办公家具有关配件及易损件和最佳售前、售后服务;
4、明确产品质量保质期、并明确保质期内的服务范围、方式;
5、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文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
(3)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4)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未响应政府采购文件内容;
(6)未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的。
六、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2012年2 月 27 日17:00前送达泰州市国税局财务处713室。
七、投标人需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的在评标后的次日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提供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保证金账户如下:
江苏省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帐号:32001761636052500158
建行莲花分理处
第三节 合同及要求
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次报价按照合理价确定为供应商。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所有家具运抵现场,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确认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时按无息支付质保金。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2012年 3月26日全部交货并安装完毕,供应商如延期将按照1000元/天从总价款中扣除。
交货地点:泰州市国税局第二分局
三、检验与测试
1、供应商的检验部门在办公家具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政府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对办公家具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交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2、政府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测,但不作为验收。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人对产品检测提供方便。
四、安装与验收
1、供应商须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自备安装工具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家具正常使用,其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家具安装完毕后,由政府采购人在2日内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
五、售后服务
1、家具免费保修五年,自家具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家具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家具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家具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应按照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节 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可到现场勘察,对主要场所量取尺寸。
2、家具以绿色环保为基本材料制造。供应商应提供家具材料的检测报告。
二、材质要求及工艺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家具政府采购配置要求表》,颜色和款式详见配置要求表中图片,如有疑问请致电052386882253。
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家具政府采购配置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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