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 46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 32条,综合管理类信息254条。
按照部署要求,2011年我局向市民服务中心、纳税人服务中心等公共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0多份。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局日常办公经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从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1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要做法
(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在公开的形式上,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本着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一是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主要采取建立政务公开网站或在税务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编印办税指南、政务公开手册等宣传资料,印发税务公示、公报、公告、函告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联席会、工作通报会,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环节中的宣传、辅导、受理咨询等服务事项和措施,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等等。在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和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时,及时进行新闻发布。继续办好网上在线访谈,与纳税人和群众进行在线交流。开通12366热线电话,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法律热线咨询活动,自开通以来,共受理各类纳税咨询电话16112个,接通率 99.2%,纳税人满意率 99.5 %。纳税服务热线的知晓度和影响率不断提升,被纳税人誉为“听得见的纳税服务”。
二是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公开。主要采取在内部政务公开系统发布,召开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不同层级会议公布,公文处理系统传递,编印政务公开信息简报,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等。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公开的程序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务,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并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变更、撤销或终止公开事项要按照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对于应当让纳税人和内部干部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公开的内容由机关各职能部门向政务公开办提供,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开;临时性重要工作或突发性公共事件应依法及时公开;除特殊情况外,对社会和纳税人公开的事项应在作出公开决定5日内予以公开,对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公开事项应在作出公开决定3日内予以公开。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的,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时向纳税人即时送达受理回执,并在接到申请之日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在坚持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的基础上,201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有关配套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处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联络员,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按照本处室职责和规定程序提供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及电子文档、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等。
二是政府信息发布的督办制度。局政策法规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办工作,局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以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督办人员定期进行梳理,按照处室职责及时告知有关处室按时发布,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制度。在纳税人服务中心设定专人受理纳税人申请,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当场办理,不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的,报经有关处室办理。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李兆贵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政务公开运行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国税机关要继续强化党组统一领导,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要坚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要多途径、多方式地听取纳税人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市局公开办要强化督促检查,对推行政务公开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主要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第二,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加以克服和改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2012年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国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讲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教育,增强公开法定的意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局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二)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梳理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全面公开办税流程的各个节点,实行办税大厅值班长制度,为纳税人提供办税辅导和引导,为纳税人解答涉税问题。加快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作、实时监督和依法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打造阳光国税。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对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持续推动国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