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泰州市国税局系统工作人员“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2、泰州市国税局系统工作人员执行江苏省国税局“六条禁令”和泰州市基层站所十项禁令(附后)方面存在的问题;
3、泰州市国税局系统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二、网上投诉注意事项:
1、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单位、部门;
2、写清违规违纪主要事实、线索;
3、建议投诉人写出真实姓名、单位、通讯联系号码(便于受理部门调查核实作出相应处理、反馈情况)。
4.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投诉、检举渠道
1、泰州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地 址:泰州市青年南路68号
邮政编码:225300
投诉电话:0523-86882233
2.网上投诉
附:
1、《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六条禁令”》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行风廉政建设,树立和维护国税干部队伍公正廉洁的形象,继续认真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现对全省国税干部强调严格遵守“六条禁令” 如下:
一、严禁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纳税人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消费活动。
二、严禁接受纳税人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或到纳税人单位借钱和报销各种费用。
三、严禁向纳税人借占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
四、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招揽业务、推销产品,为纳 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谋取私利。
五、严禁经商办企业、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或兼职取酬。
六、严禁参与赌博、工作日中午饮酒。
税务干部违反上述禁令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税务干部违反上述禁令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泰州市基层站所十项禁令》
1、严禁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推诿扯皮,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2、严禁利用办证(照)、年检等审批、核准工作之机“搭车”收费,以及强制征订报纸、杂志,或接受指定性服务;
3、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4、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
5、严禁强制推销商品;严禁利用职权强行压价购买商品;
6、严禁办人情证、照、案,收人情费;
7、严禁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站所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8、严禁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
9、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10、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以及邪教组织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