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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基层站所十项禁令

【字体: 打印文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7日
 

1、严禁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推诿扯皮,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2、严禁利用办证(照)、年检等审批、核准工作之机“搭车”收费,以及强制征订报纸、杂志,或接受指定性服务;
3、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4、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
5、严禁强制推销商品;严禁利用职权强行压价购买商品;
6、严禁办人情证、照、案,收人情费;
7、严禁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站所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8、严禁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
9、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10、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以及邪教组织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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