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纳税人:
根据国税发〔2009〕142号和苏国税发〔2010〕176号有关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自2011年4月1日起开始发售新版普通发票,未使用完的发票可使用至2011年4月30日,请使用下列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按发售时间到综合窗口核销旧版发票并领购新版普通发票时一并拷取开票系统升级程序,按照使用说明自行升级安装使用。服务热线:83253907 15195260285武
出口商品专用(机打) (5月1日起发售)
工商业统一发票(万元) (4月1日起发售)
商业销售卷式发票 (5月1日起发售)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4月1日起发售)
粮食(油料)收购发票(万元) (4月1日起发售)
粮食销售统一发票(十万元) (4月1日起发售)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万元) (4月1日起发售)
水电气销售发票 (4月1日起发售)
定额发票(各金额) (4月1日起发售)
泰州国税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