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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赠一活动赠送的商品是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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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7日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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